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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税务稽查,财务指标规范汇总

时间:2018-07-06 来源:长沙裕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阅读:

一、金三系统容易比对出的重点稽查对象

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以后,它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和自动化税务监管能力,帮助税务机关更高效地识别和查处纳税人的不合规行为,税务机关不会不明不白的来找企业稽查,出现以下的情况的纳税人,将会成为重点对象:

1、不及时报税

也就是说,未按规定时间,向税务局报税,或报税不完整,那么会引起税局关注;

2、公司员工人数、经营场地与报表的收入规模不符

也就是说,有些企业人员多,场地大,而报表上只有少量收入,不符合业务逻辑。或人员少,销售收入许多,可能存在虚开发票行为;

3、每期收入利润、交税金额波动大,忽高忽低,又不符合行业规律的

4、预收账款、存货金额长期居高不下,存在少确认收入,少交税的可能

5、设备规模、用电、用水与营业收入不配比

也就是说,如果设备多、用的水电多,而报表上的收入小,那税局就会关注是否少确认收入了; 

6、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金额大,长期挂账

也就是说,有可能是股东分红不交税,通过对其他应收款抽取公司资金。其他应付款金额大有可能是收入长期不入公户,而公司各项成本费用开支在公户里面,股东通过其他方式向公户输送资金,挂其他应付款; 

7、平均人员工资较市场上低,不符合逻辑

即有可能为了少交个人所得税,将工资压在3500以下,税局很可能关注了,特别是服务行业、高新技术行业等需要用到中高端人才的企业;

8、没交印花税、房产税等小税种

一般来说,只要有经营,或多或少会产生一些印花税。公司用的场地要么是自有的,要么是租的,那么都涉及到房产税。特别是租用的房屋,税局会关注是否签合同,出租方是否交房产税;

9、非经常性事项发生

如大额转让资产(包括厂房、土地、设备、对外投资等)、分红、报废资产、产生大额坏账等,这些如果没有按规定交税或税务处理,会引起税局关注;

10、铁公鸡企业

即长期一分钱税都不交,或交一点点税,税负率远退于同行业水平的,会引起税局关注。

二、规避稽查风险的几个注意点

奉劝各位老板一句,千万不要跟“金三”任性,它的残暴程度超乎你的想象,如何规避好,主要注意有以下6点:

1、销项发票开出都必须在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

2、贸易企业进项发票的品名必须与销项发票的品名匹配起来,包括数量,单位,货物名称。如果是贸易公司,进项品名与销项产能对应起来(产品有不同的零件按不同的比例组成,这些也在税局监管之下)。

3、进项发票的取得必须是源于正规的供应商,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内容必须在经营范围之内并且获得进项发票能与销项匹配起来。

4、对于之前已经认证的进项发票,如果不符合以上1.2.3点也将受到核查,一旦查出,会要求进项转出补交全部税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单笔超过1万的金额必须过公账。

6、备齐购货合同、销货合同、送货单、入库单等交易凭据。

0个大数据比对!

三、纳税人应注意30个大数据比对的财务指标

1、国税申报的增值税金额与地税申报的各项附加税费比对是否一致;

2、地税的教育附加费与水利建设基金是否做到了匹配相符;

3、理论销售收入与公司实际的销售收入是否比对相符;

4、纳税系统申报的销售额与防伪税控中的开票销售额以及财务报表中的销售额是否比对异常;

5、开具发票的时候进项、销项的品名是否严重背离;

6、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年金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否匹配;

7、农产品进项税抵扣情况与实际农副产品数量、金额、产地、面积等是否做到相符;

8、企业存货周转情况与销售收入是否做到同比变动;

9、你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是否大大低于同行业平均变动率;

10、你企业当年的所得税贡献率是否大大低于本行业当年所得税贡献率;

11、你企业的成本费用变动是否与销售收入同比例变动一致;

12、你企业的应纳税额情况是否与营业收入同比例变动一致;

13、你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增量、使用量情况是否与往期存在异常;

14、你企业的税负变动是否与上期存在变动异常;

15、企业新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企业应付款等往来账户的金额是否与公司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比对异常;

16、企业的期末存货与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做到匹配;

17、商贸企业一定时期内进项销项税率是否异常;

18、企业的进项税额变动率是否大大高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19、企业的运费抵扣与经营收入是否比对异常;

20、公司的实际经营范围与对外开具发票的项目进行比对,从而来发现是否存在“变名虚开”的问题;(三

21、购货发票的开票单位地与发票上的货物实际来源地比对不一致;

22、分别按照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主要管理人员的证件号码,对同一法人、同一财务负责人、同一办税人员、主要管理人员重合及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交叉任职等情况进行分析展示与比对;

23、个人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行为,企业是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规定履行相关报告义务,股权受让方是否按规定履行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20%义务等;

24、工商局登记的企业户数与基础信息是否与国地税核定税种的信息比对一致;

25、财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利润总额是否比对一致;

26、同行业公司耗用的电费与销售收入比对异常现象;

27、企业实现的增值税与企业的毛利是否比对相符;

28、企业的财务费用与借款情况是否比对异常;

29、企业的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与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比对异常;

30、企业客户的离散度与企业销售收入情况是否比对异常。

四、最后提醒纳税人

1、随着金税三期在各个行业的深入与广泛应用,智能化大数据的比对已经来到财务人员的身边;

2、信息采集、数据共享、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是大势所趋;

3、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已经摆在面前;

4、全面提升纳税人的税感以及税法的遵从度已经迫在眉睫;

5、企业依靠侥幸心理偷漏税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6、依法纳税、合规经营已经成为企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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