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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朋财税系列小课堂(13)

时间:2020-10-29 来源:长沙裕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阅读:

1、购买农产品直接出售,是否可以按照9%税率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

我司为农产品销售企业,有些是生产的农产品用于销售,有些是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那里购入农产品后直接出售,请问如果我司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取得了1%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还可以按照9%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根据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后变更为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后变更为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购进农产品,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因此,贵司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的农产品用于一般计税方式销售的,购入时可以按照9%税率抵扣进项税额;且购进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为适用13%的产品,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特别提醒:如果企业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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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注:改为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注:改为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注:改为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总分公司所得税汇算分摊如何处理?(企业所得税)

(1)分公司于2020年新设立,2020年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分摊?

(2)总公司有部分产品属免所得税产品,总分公司2021年所得税分摊时,依上年销额占比分摊。该销额总公司是指全部销额,还是剔除免税后的应税销额?

答:(1)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同一地区的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那么汇总到总公司缴纳即可,不存在分摊的方式。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所以,总公司免企业所得税的销售额不参与税款的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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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3、购买理财是否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印花税)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若需要缴纳,应该按哪个税率去缴纳?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薄、权利许可证照以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综上,我国实行印花税列举贴花,购买理财产品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4、购买二手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车船税)

我司从别处个人手里购买一辆二手车,车主说已经缴纳了当年的车船税,请问我司还需要在取得二手车时还需要再次缴纳车船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由于,贵司在取得二手车的当年,原车主已经缴纳了车船税。因此,贵司当年不需要再次缴纳印花税。

5、酒会上赠送礼物给客户及员工,涉及的税费问题?(综合)

(1)我司会定期举办酒会,邀请我们的重点客户和潜在客户参加,同时购买一批礼物,装在打印了公司logo及广告语等的礼品包装盒内送给参加的客人,这些支出是否可以做广宣费?是否需要视同销售?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我们一般会在酒会前购买少量小礼物,在酒会上随机抽奖送给参加的客人,是否需要视同销售?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进项税抵扣?

答:(1)根据描述,上述参加酒会的是贵司的客户,非雇员,且礼品包装盒上有印公司logo及广告语等,故通常是可以作为广宣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直接赠送给其他单位和个人,需要视同销售。赠送给个人的部分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根据描述,酒会上,贵司随机抽奖赠送参加的客户小礼物,由于非雇员,故需要视同销售,采购礼品的进项可以做抵扣;且需要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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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

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6、赠送服务的收入确认问题?(综合)

甲公司和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内容规定支付服务费12万。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同时赠送3个月服务。那么赠送的3个月服务需要确认收入吗?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如果是按照折扣的形式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该按照折扣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如果没有按照折扣的形式开具增值税发票,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因此,建议贵司按照折扣的方式开具发票;如果没有开具折扣发票,应将收入分摊至赠送的月份,赠送月份按照分摊的金额确认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但是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因此,销售服务并赠送服务时,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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