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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又一减税政策出台! --工会经费减免政策实施了!

时间:2019-07-01 来源:长沙裕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阅读:

好消息!又一利好政策开始落实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 < 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 > 的通知 > ( 湘政办发〔 2 0 1 8 〕 5 6 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成本,经湖南省税务总局与湖南省总工会研究商定,将于2019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免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优惠之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需按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可见此次的优惠力度还是蛮大的。

1、免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范围及时间

按照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 (财税〔 2019 〕 13 号)文件对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 30 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属于此次免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范围。执行时间从 2019 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免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工作流程

根据湖南省总工会湘工函( 2019 〕 1 号的规定,为简化工作流程,节省小微企业成本,参照税务部门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的工作流程来办理。对享受免征的小微企业应该按期向税务部门如实申报其工资总额和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并按同期是否确认免征增值税作为判别标准,免征的小微企业通过勾选减免税性质代码“4399042821” 的方式来实现此功能。

2019年国家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真不小,各位老板再跟着裕朋财务一起来回顾下吧!

1、增值税及附加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上限放宽到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从业人数300人和资产总额5000万元。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利率10%。

小微企业主要税务疑问解答:

1、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答: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优惠。

2、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是否需要备案?

答: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不需备案。

3、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条件中“从业人数”是否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答: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以及合伙企业不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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