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小知识(5)
发布时间:2023-07-07
来源:长沙裕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次数: 次
发电项目分期验收,能否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次(如码头、泊位、航站楼、跑道、路段、发电机组等)建设的,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一)不同批次在空间上相互独立;(二)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三)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因此,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次建设的,并同时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享受“三免三减半”可以按单个项目独立计算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

纳税人以外币签订合同,应如何计征印花税?(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应税凭证金额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应当按照证书立当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确定计税依据。”因此,纳税人以外币签订合同,应当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确定印花税计税依据。

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与“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是否可以叠加享受?(综合)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两费”。纳税人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在享受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叠加享受“六税两费”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