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咨询热线:0731-89856408

财税资讯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

发布时间:2018-11-02 来源:长沙裕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次数: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不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分公司,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子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之间的区别如下:

(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它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在经营过程中承担自己的债权和债务。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分公司名称应当由下级公司依法设立的下级公司名称。它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一般不直接控制子公司的母公司控制,更多的是使用一种间接控制方法,即通过其任命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分支是不同的,其人事、业务和财产直接由母公司控制,属于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

(3)承担该债项的法律责任的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仅限于子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其经营责任。由于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与下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子公司负责支付其业务活动中的债务。子公司对在经营的分支机构的债务承担责任,不得超过其全部资产的限额。

以上内容由长沙公司注册的小编整理,感谢你的关注!

X湖南裕朋会计师事务所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0731-89856408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