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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核算检测的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长沙裕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次数:

因公司需要派遣员工出差,出差地单位需要我司员工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因员工核酸检测只能开具个人抬头的医院单据,请问此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28 号第四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根据描述,我们理解上述个人抬头的核算检测医院单据符合上述原则,且客观条件是无法取得公司抬头发票的,故可以就此个人抬头的医院收费单据据实列支。且上述个人发生核酸检测是因公发生的,报销时无需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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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 28 号)

第四条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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