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一层商铺做临时售楼部和临时办公室,请问这些需要缴纳房产税吗?缴纳的房产价值怎么算?
答:根据描述,我们理解上述房开公司使用一层商铺做临时售楼处和临时办公室,符合财税地字[1987]3号关于“房产”的定义,故应该缴纳房产税;由于属于自用,故按房产从价计征(减除10-30%后的余值乘以1.2%)。
相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法规》(财税地字[1987]3号)
关于“房产”的解释,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的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